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党委党务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评,是以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性质为依据,将一年内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效果分解成具体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和评议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三条 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和保证党组织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是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 党支部年度工作目管理和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 第二章 管理与考评的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 党支部年度工作管理和考评目标制定的原则。 1、先进性原则。必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性质和任务落到实处,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2、可行性原则。要结合本学校、本部门的实际,确定可行的管理和考评目标。 3、定量定性原则。管理与考评的目标必须规范化、指标化,既要有严格的定性指标,又要有数量、质量和时限的具体要求。 第六条 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评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认真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各种党建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本支部工作范围内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做好各种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完成党总支部安排的临时任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评的执行情况,各支部每半年进行自查一次,年终在各支部自评分的基础上,由党总支部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确定各支部工作业绩和表彰“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 各党支部对党小组的考评可参照本细则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方法进行,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推荐“先进党小组”的主要依据,以保证管理制度的正常实施。 第九条 在执行本细则的过程中,各党支部要注意信息的反馈,及时发现并解决在目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04年度起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章程、条例、规定不符的,应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2004年3月9日 附:中共沙县一中支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及考评表 中共沙县一中 支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及考评( 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