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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实施德育教育的第二课堂。学生在学生宿舍必须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团结友爱,互助协作,举止文明,言行礼貌;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为保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学后,按学院统一安排办理住宿。老生新学年开学时缴纳当年住宿费。学生毕业离校前,经管理人员验收室内家俱设备完好后,方可离校。 二、学生必须按照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三、严格执行学生宿舍会客制度。男、女同学不得互串宿舍。 四、女生宿舍楼在规定时间内会客,严格执行各宿舍区管理规定。 1.男士禁止进入女生宿舍,如因公务(班级工作、瓦木水电维修等)凭工作证或报修单办理登记手续方能进入。男士管理干部必须有女士陪同并在同学有所准备的情况下方可进入女生宿舍。 2.女生宿舍楼会客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2:00时。22:00时后禁止到女生宿舍找人或会客,来访的校外客人在会客时间内一律在宿舍楼门厅会客。本校男生在值班室传呼后,一律到门厅外等候,不得在门厅逗留。 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六、爱护室内家俱、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卸、移动、增减室内家俱、设备;不得在家俱上乱涂乱画. 七、配有电视机的宿舍要按规定使用电视机。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电视及天线装置,不得使用电视机玩电子游戏。宿舍不得使用自备电视机。 八、保持室内外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污水、堆放垃圾;不得向室外泼水抛物;室内不得吸烟。 九、保持盥洗间和厕所清洁,便后放水冲净;不得向盥洗池和便池倒剩饭,扔杂物;不得向地面泼水。 十、保持宿舍楼清洁,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脚踩、打球和粘贴宣传广告。 十一、在公寓楼道和宿舍不准大声吵闹、喧哗,要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同学休息。 十二、不得豢养宠物。 十三、自行车按指定位置停放。 十四、必须执行卫生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长带领下,实行室内卫生值日制度,自觉整理保持宿舍内务,实现宿舍卫生达标标准,维护楼内公共卫生。 十五、自觉节约水电。按照学校统一规定使用节能器具。不得使用违章电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器等),不得私拉电源。养成随手关灯、关机、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开机”、“长流水”。 十六、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在宿舍烧水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不得在楼内焚烧物品。 十七、爱护楼内消防器材及安全应急设备,不得擅自使用或移动。 十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十九、禁止打麻将、赌博、酗酒、谩骂斗殴。 二十、室内不存放过量现金及贵重物品,离开宿舍及时锁门,不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不配制多余钥匙。 二十一、男女同学要文明相处,言语礼貌,举止得体。不得勾肩搭背,行为轻浮。 二十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提前归宿。晚归同学必须出示证件,并在值班室登记。 二十三、不得从事商品经销活动。 二十四、当发生突发灾害时要沉着应变,既要积极消灭灾害,抢救国家财产,又要服从指挥,顺序疏散,确保人身安全。 二十五、学生在假期期间如需在宿舍留宿,须经所在部门和宿管部门批准,并经院学生管理科同意方可留宿。留宿期间要遵守管理制度,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并负责室内财产安全。 二十六、学生在宿舍内的获奖及违纪情况,作为学生综合评估、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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