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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参加开放教育的学生能够协同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加强学生之间的凝聚力,完成学习任务,开放教育的学生必须成立学习小组。为了加强学生学习小组管理,制定规定如下: 1、学习小组的成立应采取在学生管理员的指导下本着自愿结合的原则。 2、学习小组通常应结合学生的居住、专业、单位和学习水平等情况来组合,人数一般以4——6人为宜。 3、学习小组必须有固定的小组负责人1——2人。 4、学习小组须在小组负责人的带动下,每学期初根据本学期的具体学习任务制定出小组活动计划,并交学生管理员修订和监督执行。 5、学习小组成员要定期参加小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相互交流学习经验、心得,完成各种学习任务、准备课堂讨论的内容等。 6、小组负责人要组织本小组的各项学习活动,收集本小组成员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收交课程辅导教师布置的作业,反映小组成员反馈的教学信息。 7、小组负责人对学习小组的活动每次都应予以记录,并在每学期结束前交开放办存底备案。 8、对出色完成各项学习活动的小组负责人及学习小组,开放办将予以表扬及奖励。 9、学生管理员应及时总结学习小组的好经验。 10、学习小组或个人如有须要VCD光盘的,请到电大办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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