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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九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培训指导意见》、《xx省“九五” 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文件精神和《xxx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工作方案》,为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激励上进、实现高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的领导与管理 1、由xxx县进修领导和管理小学校长提高领导小组对培训进行领导和管理。 2、培训班设班主任负责班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各乡镇教办主任、干事、县直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村完小学校长、付校长。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我县小学校长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熟悉和掌握现代教育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寻求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找到解决教育实践中具体问题的理论依据经过努力,初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素质优良、管理能力较强的小学校长 队伍并在此基础上造就一批我县小学教育改革、教育科研和教学管理的带头人。 四、学籍及管理 参训校长必须在通过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持有关证明申请延期。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入学报到时应激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填写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学员登记表及学籍表,建立学籍档案,由培训学校存放。 学员培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必须向培训领导小组申请,取得同意。 五、学员守则 1、学员在校要有“学生角色”的自我意识,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教师、爱护班级体、团结进取、互相帮助。 2、要努力学习,认真听课作记录,按要求完成各科学习目标,积极参加教育管理实践和教育考察学习活动。 3、学员上课,自习及其它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因特殊请况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一天以内由培训学校校长批准,一天以上由培训领导小组批准,迟到、早退两次以旷课一节论处。 4、室内上课不准抽烟、不准手机,BP机不会客,保持地面教室干净整洁。 5、学员学习期间不参与赌博,集众闹事,迷信等活动。 6、爱护教学设施和生活用品,损坏或丢失按原价二倍赔偿 六、考核与结业 1、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进考核成绩合格准予结业,发给小学校长提高培训证书;如有成绩不和格者,重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 2、凡缺课达单课课时六分之一者,该科成绩一不及格计分 3、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者,该科按0分计。 4、考核方法:采取理论考试与检查评审笔记、心得体会、考察报告、结业论文、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成绩评定,理论考试占50%,心得、论文、案例分析考察报告工作实绩等占50%。 6、培训结束,评定优秀学员、与优秀学员干部。优秀率20%以内。优秀学员与优秀学员干部不重复。 7、学员考核及奖励情况记入学籍表,存入个人挡案,并函告学员任职单位。 8、建立学员长期联系跟踪调查制度。 xx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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