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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规章制度|

日期:2008-02-22 22:17:38 点击: 来自:百家教育
 

 

第五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自2000年由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0部门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以来,已经成功开展了 四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预防耳聋, 爱耳护耳的意识。现确定2004年3月3日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防聋走进社区

听力与语言是人类相互交流和认识世界的的重要手段,然而,耳病和听力障碍的阴霾却袭扰着人类。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全世界有轻度听力者损失近6亿,中度以上的听力损失2.5亿。我 国有听力障碍残疾人2057万,居各类残疾之首,已严重影响到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因此,必须深入城乡基层社区,大力宣传和普及防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聋意识,以充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预防和减少耳病与听力障碍对人类健康的侵害,提高全国的 人口素质。2004年3月3日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确定为:防聋走进社区。

二、活动形式和措施

(一)北 京

1.广泛开展社区防聋宣传活动

2004年“爱耳日”期间,北京各城近郊区同时开展“防聋走进社区”活动,城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主要居委会、街道或小区广泛开展活动,各城区还要在主要社区,设立一处中心活动场所。

郊区农村,应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人口集中的地区,也可利用集市的机会,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卫生机构的作用,采取办墙报、悬挂标语口号、现场咨询等方式,积极开展全国爱耳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县、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政府等各级领导应亲临活动现场,检查和督促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中央和北京市的医疗、康复、特教及预防研究机构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社区,与社区工作者和志愿人员一道,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布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 材料,设置咨询台,举行专题讲座或义诊,积极向广大居民宣传预防耳聋的知识。在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通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使活动不仅扎扎实实,又有声有色。

设有耳病和听力门诊的主要医疗机构要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发放宣传材料,举行咨询等,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各专业机构可派遣工作小分队,奔赴远郊城乡基层社区,开展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主办单位: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北京市各医疗机构,特殊教育机构,北京市各区县政府及相关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郊区乡镇及村委会等基层单位。

2.制作和发放宣传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全国爱耳日活动宣传画的印制、下发,由各地基层单位负责张贴或散发。组织专家编写普及防聋知识宣传材料, 由各地印制,在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使用。

3.开展新闻报道活动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各类新闻单位,应本着高尚的公益精神,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大局出发,深入城乡基层社区,围绕此次全国爱耳日的主题, 大力开展相关的新闻报道活动,发挥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为全国爱耳日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地 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可参照北京的形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深入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等基层社区,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爱耳护耳知识。要广泛倡导社会各界深入开展“爱心听力助残”活动,捐资捐物,救助当地贫困聋人。

各地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活动的总结,于2004年3月底以前将有关信息、资料和图片,报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

三、宣传口号

————3月3日——全国爱耳日!

————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开展爱耳日活动,提高全民爱耳护耳意识!

————防聋进社区,服务到基层!

————重视环境保护,减少耳聋发生!

————加强耳病防治,慎用耳毒性药物!

————预防听力残疾,提高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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