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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举行“人民政协与和谐社会”专题论坛和谐社会

日期:2008-02-22 20:37:18 点击: 来自:百家教育
 

 


昨日下午,“人民政协与和谐社会”专题论坛在会展中心召开,市政协主席黄忠莹主持专题论坛,全国政协常委、原民进中央副主席、上海大学博士生导师邓伟志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春龙先后作了专题报告。


  省政协副主席陈次昌,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何绍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宇民,副市长蒋显伦,市政协副主席孙家~、张继海出席了专题论坛。省政协秘书长彭柏林,市政协秘书长沈有春,《求是》杂志评论部主任马郑刚,《中国政协》杂志副总编沈晓昭与部分市政协委员,政协组成单位、区(市)县政协负责人200余人,一道听取了报告。


  专家观点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在两位专家眼中的和谐又是怎样定义的呢?陈春龙认为,社会是否安定和谐,既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检验,也是人民是否接受其执政的晴雨表。“构建和谐社会,换句话说,就是要学会解决社会矛盾,在解决社会矛盾中构建和谐社会。”邓伟志认为,和谐是动态的和谐,向上的和谐,发展中有和谐,和谐中有发展。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而这三大职能正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三大推进器。邓伟志教授系统阐述了他对于政协职能与构建和谐社会间关系的认识:政协能以政治协商带出和谐,以民主监督保障和谐,以参政议政促进和谐。他同时指出,政协的团结、沟通、协调和自我教育这“四大功能”,也是和谐社会的四种表现:团结就是和谐;沟通是和谐的序幕;协调是和谐的手段;大家都注意坚持自我教育,就能做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这也恰是和谐社会的一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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