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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在线交流公告:和谐社会背景下村民自治建设和谐社会

日期:2008-02-22 21:05:42 点击: 来自:百家教育
 

 


    如果从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算起,可以说,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广大农村基本完成了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重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已经成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形式。村民自治以其坚忍不拔开创了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新领域,以其“蝴蝶效应”影响着其它领域民主的发展。村民自治的发展,凝聚着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凝聚着亿万农民的积极推动,无疑也凝聚着社会各界的呼应与帮助。各位网友,你想了解中国村民自治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吗?你对这项涉及亿万农民群众权益的事业有何建议和意见?本网站(民政部网站)于2005年1月14日下午2点至4点搭建一个平台,邀请主管村民自治业务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詹成付以“和谐社会背景下村民自治建设”为题,在线与海内外网友交流意见,回答大家的提问,欢迎大家届时参加。让我们一起努力,继续关注和支持中国农村民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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