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之所以要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我们党今天所承担的历史任务决定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无论在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上,还是在舆论引导上,都要有利于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在各式各样的和谐社会中,我们选择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在现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相适应,归根到底,要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已经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认识的一个重大推进
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有许多问题尚有待于我们在进一步研究中深化。其中,有四个问题需要我们注意。
体现执政党的自觉意识
第一个理论问题,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一种执政党的自觉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执政党意识为指导。
人们关注和谐社会问题,不仅因为这是党中央提出的一个新命题,而且是因为现实生活中众多而又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执政党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解决。我们注意到,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提出这一问题时,强调的就是:“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显然,党中央是为了使党更好地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才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任务的。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之所以要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我们党今天所承担的历史任务决定的。在成为执政党之前,我们党承担的主要任务是,以建立没有阶级压迫、阶级剥削和阶级差别的和谐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党的工作主要是,解决敌我矛盾,通过阶级斗争建立人民民主专政,为创建和谐的新社会提供政治条件。在成为执政党以后,我们党承担的主要任务是领导人民把理想的奋斗目标分阶段地变为现实:第一步就是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建立没有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社会主义制度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二步则是进一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为建设不断缩小阶级差别和其他社会差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更加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因此,党要通过发展经济、健全民主法制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统筹兼顾、整合社会,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执政党的任务,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无论在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上,还是在舆论引导上,都要有利于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而不能相反。也就是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一定要有清醒的执政党意识。比如,在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上,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又比如,在舆论引导上,既要讲问题和不足,又要讲解决问题的设想和步骤,让人们能够树立信心而不是丧失信心;既要提出鼓舞人心的目标和口号,又不可超越我们的国力和兑现能力,让人们能够真正获得实惠和保障;既要为群众排忧解难,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地对待困难,齐心协力地克服困难。总之,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而不能把积极因素变为消极因素。必须始终围绕着并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围绕着并有利于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而绝不能动摇和削弱党的执政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叫作以执政党意识来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和谐社会姓“社”
第二个问题,就是要明确和谐社会的性质,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不是别的什么和谐社会,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们现在说的“和谐社会”,是一个简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有一个全称,叫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全称告诉我们,在各式各样的和谐社会中,我们选择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都出现过“和谐”这一社会历史现象。在中国,且不说先秦时诸子百家仰慕的“三代”是“天下大同”的和谐社会(这还需要考证),就是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发展进程中,历朝历代的“盛世”,都可以说是和谐社会。或者可以用一个比较准确的用语来说,是“传统的和谐社会”。
在中国有典可考的历史中,“传统的和谐社会”也有各种形式。
比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郡县、统一律令和度量衡,就是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社会。据司马光所著《资治通鉴》载,秦始皇在接受丞相王绾关于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的建议时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设郡县制以求宁息后,他又下令收缴全国民间所藏的兵器,运送汇集到咸阳,熔毁后铸成大钟和钟架,以及12个铜人,各重千石,放置在宫廷中,其目的是求得长久和平,不再有战乱。特别是,他采纳丞相李斯焚书坑儒的建议,以保持社会稳定。显然,秦始皇想要建构的和谐社会,是专制集权式的和谐社会,他期望“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结果仅二世而终。
西汉“文景之治”到汉武帝统治期间,也应该算是和谐的。在秦末农民大起义中建立起来的汉王朝,由于汉高祖实施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政策,到汉文帝、汉景帝,国家渐趋稳定。特别是汉武帝,一方面继续实施中央集权统治;另一方面在人事上实行“举贤良”的制度、选拔和任用所需人才,在经济上兴修水利、推广进步的农业技术、打击豪强势力,在军事上打败匈奴、开辟通往西域之路,在文化上“明教化”、独尊儒术,建立大一统的精神文化,使西汉社会达到了和谐发展的全盛时期。尤其令人感兴趣的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建议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项政策不是简单地推行文化专制主义,而是把战国以来各家学说以及儒家各派在孔子名义之下、在“春秋公羊”学名义之下统一起来,把“尊儒”与“尚法”,即提倡仁义道德与依靠严刑峻法结合起来。向来被看作“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的儒学,一变而成为“霸(黄老刑名)王(儒)道杂之”,合于汉家制度的儒学了。因此,汉武帝实行的仍然是君主集权制度,但和秦朝不同的是,其以融合各系各派学说要义的儒家“今文经学”统一思想,实行的是“王道”与“霸道”相结合的集权制度。其结果就是汉武盛世,造就了西汉政治、军事、文化的强盛时期,形成了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第一个和谐发展时期。
当然,从思想流派来讲,除了这两种集权式的和谐社会外,还有实行平均主义的和谐社会,比如,历史上农民起义领袖追求的和谐社会,特别是太平天国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所要建立的和谐社会,就是平均主义的和谐社会。不管是哪一种和谐社会,从政治和社会制度来讲,都并非是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
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与古代所讲的和谐社会有着本质差别,但是,从思想史的角度看,中国古代的和谐社会思想中不乏值得我们今天重视和肯定的见解。
第一,把“和谐”作为一种社会文明的要求,是应该肯定的。据专家考证,“和”字最早出现在金文中,大致在战国时期,反映了历经战乱的人们对社会文明的一种追求。在《说文解字》中,没有“和”这个字,只有“”这个字,也就是说,汉字系统中的“和”主要是一个形声字,读音从“禾”。但是,也有专家指出,“和”还有表义的作用。因为,古字“”的最早写法是“騄”。而“騄”的字形解释,就是一个人在庄稼旁边奏乐看书。这就是人们在农耕社会中追求的那种没有战乱、悠闲自足的文明境界。后来,虽然“騄”字简化为“”,再演变为“和”,在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中人们对“和”的追求也更高级了,但是它的本义始终保留了下来。这就是为什么在强调传统的种种和谐社会并非是我们追求的目标的同时,又强调要重视中国古代社会中“和谐”思想的意义所在。
第二,把“和谐”作为处理矛盾的一种方法,也是应该肯定的。中国古代对“和”的涵义有多种解释。其中《广韵》的注解流传较广。它把“和”解释为“顺也,谐也,不坚不柔也。”《谥法》也说,“不刚不柔曰和”。这样解释“和”,具有方法论的含义。对抗、斗争乃至发动战争,是处理矛盾的一种方法;和缓、和解,也是处理矛盾的一种方法。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这两种方法都有人研究过并有不少精彩的论述,但是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是“和为贵”、“求同存异”的观念和方法。孔子甚至把是否以“和”来处理矛盾作为判定“君子”与“小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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