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解放日报,日前联合召开了“和谐社会与公民道德建设”研讨会。会上,来自本市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围绕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从多个角度展开了热烈讨论。现将部分发言摘要刊登如下。———编者 夯实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朱匡宇 进一步加强上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上海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着眼于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切实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夯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 第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夯实思想道德基础,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目标定位。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这段话阐明了公民道德与和谐社会的密切关系,明确了公民道德建设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地位,对培育公民道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上海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了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并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明确了当前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定位,即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使良好的道德风尚与和谐的人际关系进一步巩固,使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一个整体提高,从而为上海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夯实思想道德基础。 第二,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其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灵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精髓,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基础,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我们要把铸造灵魂、突出主题、把握精髓、打牢基础的基本要求,体现到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并从政策环境、体制环境、社会环境等各方面都给予有力支撑。要努力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促进全社会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第三,提升公民道德,扎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操作层面上,要注意突出两点:一是要从小事抓起,以小见大,虚事实做。我们要坚持不懈、并继续深入推进“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不断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增强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托起明天的希望;广泛开展城乡志愿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新的内涵;同时,要积极探索郊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新路径,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夯实基础。只要我们扎扎实实地从一件件小事抓起,就一定能不断提升上海公民道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是要实现方法创新,以小见大。首先,要整体聚焦。如整治乱穿马路,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媒体,以及包括志愿者、单位组织等在内的各方面力量全面聚焦,形成了信息密度和强度,就能产生放大效应和震撼力。其次,要营造环境。围绕主题形成浩大声势,制造整体效应,就会事半功倍。再次,要长效坚持。抓小事情,尤其是顽症陋习,决不能搞形式主义一阵风。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通过开展“文明在脚下”、“文明在手中”、“文明在口中”等活动,引导市民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扎扎实实践行社会公德,培育文明意识,逐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 重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功能 复旦大学教授 余源培 用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指导公民道德建设,要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要将道德的先进性尺度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防止二者之间的脱节。这就需要对极端个人主义进行剖析。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人”的假说,认为自利是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唯一动力和目的。西方一些哲学家又将其上升到“普遍理性”的高度,主张自私自利是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两种道德的原则分野,理论上涉及到对人性的不同理解。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就指出,“经济人”的假定是以超历史的先验性为特征的。马克思主张“社会人”,指出,自私自利并不是人先天的本性,而是资本主义对人的发展打下的深刻烙印。在致力于进行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时候,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的这一高度,讲清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群体的关系。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群体的关系,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应当明确的是,极端个人主义与追求个人正当利益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不能加以混淆。个人的正当利益不仅不应被忽视,恰恰相反,应当更加切实地加以保护。过去我们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极端个人主义的蔓延,就是对这种情形的“反弹”和畸形惩罚。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不是以自利的“经济人”为本,而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本;不是只以人的金钱追求和物质享受为本,而是以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本;不是以原子态的个人为本,而是以生活于社会群体中的人为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原则,是很有道理的。 只要认真解决好公民道德建设的这个核心问题,在全社会打下坚实的共识基础,相信一定能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极大地推进全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 社会和谐离不开公德建设 华东师大教授 赵修义 社会和谐的实现需要创造许多条件,其中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行是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公共秩序的维系一方面离不开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也离不开社会公德的支撑。 多年来,我们在社会公德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第一,社会公德涉及全体市民的公德修养以及文明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是一件需要经过持续的长期的努力才能收到效果的事情。集中地针对一些普遍的突出的问题展开教育和整治是必要的。但是行为习惯的养成,还需要有经常不断的社会舆论的营造,以及包括学校、单位、社区等进行持之以恒的养成教育。 第二,充分发挥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德建设中的作用。在一个流动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开展志愿活动尤为必要。由于流动人口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对在现代化大城市中生活所必需掌握的基本行为习惯还很不适应,需要加以引导。而志愿者相较于一般的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更适合担当这方面的任务。此外,面对2010年上海世博会,面对来自全国各地以及世界各国的大量游客,组织培训大批志愿者的工作更显得紧迫。 第三,注重加强公共服务部门的道德建设。公共交往秩序的维系,既要靠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也要依靠各管理和服务部门提供有效的社会管理以及良好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肩负着宣传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的职责,他们自身的行为对整个城市公德水平的提高关系重大。此外,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激发市民对所居住城市的热爱和归属感,进而促使他们自觉自愿地遵守公共秩序,履行自己对城市进步所肩负的责任。 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陈卫平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这对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新要求: 第一,思想道德建设如何与社会建设良性互动?这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发展变化所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意味着“社会建设”既有别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而独具一格,又与经济建设等相关联。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建设应当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即在社会建设中推动思想道德建设,在思想道德建设中促进社会建设。 第二,思想道德建设如何引导、实现价值层面的和谐?这是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所决定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包括了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两者都以一定的价值观为底蕴,离不开价值层面的和谐。价值观念的多样化,要求进行新的价值整合,实现价值层面的和谐。这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影响和引领多样化的价值观念;二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准,对多样化的价值观念进行整合,形成善恶观念的社会共识。 第三,思想道德建设如何成为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关系的有效途径?这是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形成的最终目标所决定的。和谐社会努力形成的目标是“使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其中,关键是协调利益关系,使社会构成的各方,成为参与社会发展的各方,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这需要通过思想道德建设,使社会成员正确地认识利益分化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 复旦大学教授 汪堂家 和谐社会不仅是安居乐业的社会,也是一个公平与正义的社会。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大力发展经济,需要建立能体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建立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需要培育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是公共道德的支撑,它不仅能使广大社会成员在争取自身的利益时不去损害公共利益,更能使他们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去维护、捍卫和增进公共利益。 公共精神首先要求个人能超越自己的狭隘眼光和一己私利。它并不否认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但它要求社会成员不能以损公肥私的方式来获得个人利益。 公共精神要求个人爱护公共空间,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不仅让人感到踏实,而且让人办事省时、省力、省钱,进而节省整个社会的管理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因此,一个有良好秩序的社会实际上是一个最符合经济原则的社会。 公共精神还要求广大社会成员不仅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要做到“人所不欲,勿施于人”。和谐社会既要尊重他人的权利与尊严,也要尊重他人的思想与感受,理解他人的处境与心境。 公共精神要求我们超越狭隘的亲疏观念和种族观念。历史上,扶危济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都曾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这种美德需要继续发扬光大。在社会上,那些热心公益事业的人,那些不分地域、不分民族和种族去从事扶危济困的人也是公共精神的体现者和实践者。此外,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在本质上也是违背公共精神的。 公共精神最终要求我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不忘人类的根本利益。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全球性合作去解决资源短缺、环境危机、疾病蔓延等问题。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离不开公共精神的培养。 以人格塑造推进社会和谐 同济大学教授 邵龙宝 人格塑造,是构建和谐文化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支撑。 人格是一个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复杂综合体,它是个体人独特的心性结构、动力组织和对环境的反应模式及精神素质的综合。人格的灵魂是理想和信念,人格的行为导向和动力之源是价值观,人格的基石则是品德。这三个要素,构成了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和人格魅力。人格的健全与完善,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只有使社会中的多数人具有高尚的人格,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离开了人自身的和谐、人格的健全与完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就失去了依托。 塑造健全的人格与促进社会和谐,是一个互动共进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曾经说过,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社会历史的变革演进,是人从对物和对人的各种依赖关系中逐渐解放出来、不断获得自由发展的过程,而人格的健全和完善则是一个与社会生产力、文化 、生态持续发展相协调的过程。人的全面发展没有一个绝对的、恒定的标准,人格的建构呈现出一定的时间阶段性和相对性。因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对于人格建构和发展的评价,有着不同的标准。 塑造健全的人格与构建和谐社会,也是一个有针对性的培育过程。对不同的社会群体,人格建构和发展的要求,有着不同的标准。对一般群众而言,关键是要维护好他们的利益,为他们创造完善人格的有利环境,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引导他们知荣明辱,在生产、生活和交往的实践中,不断提升人格境界。对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则应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包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秉承“两个务必”精神,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增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等。 积极参与职业道德新实践 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丁巍 职业道德是公民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呼唤新的职业道德实践。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参与职业道德新实践,弘扬社会道德风尚,是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使命和神圣职责。 一、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职业道德新实践。职业道德是规范人们职业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保证。当前要通过生动有效的形式和方法,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涵,增强职工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的自觉性。应当充分发挥劳模先进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的劳模精神,激励广大职工树立职业道德新风尚,展示职业道德新形象。 二、以诚信为核心加强职业道德新实践。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职业活动中人们相互联系、相互信任的道德保证。我们要以诚信建设为重点,构建职业道德建设体系,坚持知行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诚信在我心,文明伴我行”为主题,采取诚信上岗宣誓、诚信承诺签名、诚信格言征集、职业礼仪展示等,通过职业道德征文、演讲、论坛、辩论、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引导职工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 三、推进创新,深化职业道德新实践。创新是和谐社会的活力之源,也是推进职业道德新实践的题中应有之义。一要建立和完善指导机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提供有效服务。二要建立和完善示范机制,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渗透力,加强总结交流,树立先进典型,以榜样示范来带动群众。三要建立和完善评估机制,加强对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管理,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对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进行社会评价。 家庭文明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因此,深入推进上海家庭文明建设,以家庭和谐带动社区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 一、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内涵。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应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倡导家庭美德教育,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家庭的幸福、美满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市妇联以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高家庭文明程度为目标,推进上海家庭建设。此外,各级妇联围绕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吸引更多的家庭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实践,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家庭氛围。 二、扩充家庭文明建设有效载体。家庭文明建设贵在实践,重在有效。要通过扎实全面的前期理论调研、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载体,引导家庭成员提升文明素养。近年来,妇联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加强家庭文明研究,立足于前瞻性。市妇联和上海社科院联合开展了《上海市家庭教育现状调查》、《上海市家庭文明状况研究》,为上海家庭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二是创新活动载体,上下联动加强合作。妇联开展市、区各级家庭文化节、家庭教育宣传周等,促进学者与家庭的互动交流,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深化拓展面向社区群众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建设等。 三、推进家庭文明未来建设。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行为方式的转变,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努力。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倡导家庭美德,提高市民思想道德水平;二是扩大家庭志愿者队伍,拓展家庭文明宣传普及覆盖面,引领家庭践行公共道德;三是净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成长环境,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四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家庭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