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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学校德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度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横向评比,同档比较;注重实绩,绩优酬高。 三、考核小组 1、中心小学: 组长:杨贞松 副组长:祝金雄 组员:王正元 徐红霞 林竹青 柳春林 2、山底小学 组长:董爱菊 3、柳村小学 组长:胡秀丽 四、考核方法 实行基数+月考核奖+期终评奖的方法 1 、基数:以班级学生数为准,30人以下 15元/月 30~39人 20元/月 40~49人 25元/月 50~59人 30元/月 2 、月考核:实行星级考核。按学校班级数的1:3:2的比例确定每月★★★、★★、★班级。星级考核内容为班级常规管理、四项竞赛和管理绩效三大块14条。★★★班主任月考核奖为60元,★★班主任月考核为50元,★班主任月考核奖为40元。 3、学期奖:综合月考核获星数和学校领导评选、班主任互评、学生测评等,评出学期班级管理金星和银星。评选数目为中心小学金星2名、银星2名,各完小金星1名、银星1名。金星奖励200元,银星奖励100元。 每月月考核、学期考核结果均在相应时间在学校公示栏内和学校网站上 五、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 内容 | 细 则 要 求 | 分值 | 组织检查 责任人 | 1 | 计划 总结 | ① 有周工作计划、记录和小结,及时有效记满分。 ② 不按时制订计划和总结酌情记分。 ③ 没有计划总结不记分。 | 5 | 祝金雄 | 2 | 班队 活动 | ①班队活动、体育活动按规定时间开展活泼有效,记录完整得满分。②只有记录未开展活动的根据实际情况扣分。③无记录不给分(低段年级按班级教育记录检查) | 5 | 祝金雄 | 3 | 班级 文化 | 教室布置(队角、图书角、卫生角布置)符合学校要求,期初和期中各评比1次,分档给分,满分5分。 | 10 | 林竹青 | 每期学习园地或黑板报根据评比结果给分,满分5分。没有布置的不给分。 | 4 | 安全 工作 | ①按时教育并及时记录记4分(每周2次以上)②无安全事故记6分。出现校内发生的保险赔付的安全事故,每起扣2分。 | 10 | 王正元 | 5 | 学生 到课 | ① 学生出勤及到课率100%得满分。 ② 无故缺课每人次扣0.5分。(查阅其它科任教师点名册) ③ 班主任点名册及时点名记录,未及时记录的酌情扣分 | 5 | 徐红霞 | 6 | 提优 扶差 | ①提优扶差工作有分析、有记录。每周要求两次以上。②未做工作或无记录的,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1~5分。 | 5 | 徐红霞 | 7 | 班产 管理 | ① 公物完好的记满分。 ②出现破坏公物事件,当月不得分。 | 5 | 柳春林 | 8 | 收费 招生 | ①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完成招生或收费要求的给满分 ②未完成招生任务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收费的酌情扣分:招生数每缺1人扣1分,收费以500元为单位,每缺500元扣1分。 | 10 | 柳春林 | 9 | 完成 任务 | ①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得满分②视完成效果酌情扣分。(按实际情况临时检查) | 5 | 杨贞松 | 10 | 信息 报送 | ①每月网站录用班级师生稿件2篇记5分,未达要求不给分,每超1篇学生加分0.1分,教师0.5分,加分封顶为一分。②红领巾广播站投稿每月每班3篇记1分,未达要求不给分。(须有稿件原稿) | 5 | 林竹青 | 11 | 到岗 到点 | 根据值日教师检查结果,未按时到岗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王正元 | 12 | 四项 竞赛 | 每月按四项竞赛得分折算成30%计分 | 30 | 祝金雄 | 13 | 管理 绩效 | 各种由班主任组织参加的竞赛活动中获奖,或学校集体竞赛前3名者,根据比赛性质、级别加分 | | 杨贞松 | 14 | 典型 加分 | 经考核组认定,确定在校推广班级特色的班主任(或社会上有良好反响),在月考核中可附加特色分 | | 杨贞松 |
六、其他 1、班主任有以下情况者,将定为当月考核不给予任何奖励: (1) 有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要求者。 (2) 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处理不力,造成较重后果者。 (3) 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或言行有损学校声誉者。 (4) 未经过学校同意乱收费者。 (5) 学生中有违法犯罪,受行政拘留以上处理的。 (6) 违反《龙游县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有群众来信来访向县以上政府或部门举报投诉并经查核实者。 2、本方案从2006年3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间欢迎教师提供个人意见,以便学校修改。 3、完小由本校考核小组长组织实施,各校参照本方案制订考核细则报中心校备案。 4、各检查考核责任人于当月25日前做好考核检查,相关检查原始资料及评分表于28日前交教导处审核汇总公布。 5、本方案解释权为校长室。 寺后中心小学 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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