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安溪县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规范教育收费为关键,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对象 中心学校所属的小学、幼儿园。 三、评议内容 评议学校行风的内容主要是:招生收费和师德师风状况。重点是学校落实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规范收费管理,避免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收费的有关规定以及实施“阳光收费”、“阳光招生”等情况。 四、方法与步骤 评议工作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 (一)制定方案 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方案,选聘行风监督员(可聘请关协、退休干部、村干部、学生家长等),组成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参与评议工作。各校要将本单位活动方案于9月15日前上传网上。 (二)宣传发动 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积极推进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要总结和推广过去评议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联系教育实际,大力宣传一批遵纪守法、依法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进行正面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各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宣传本单位业务工作的职能和主要工作内容,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开展评议 1.问卷调查。各校要邀请当地行风评议代表和聘请行风监督员深入学校,发放调查问卷,认真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问卷要由被调查人当场填写,统一收管,不得直接发给参评单位组织填写。 2.明察暗访。教育局、中心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行评代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反馈,并督促基层和学校认真整改。同时,评议代表也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或组成专门的暗访组,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暗访,调查参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投诉反映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以及新闻媒体所披露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情况。主要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在“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等载体上征求意见的形式,听取意见,做出评价。三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是否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四)落实整改 1.各校应按照评议内容,结合本校的实际,认真组织查找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广泛了解和征求本学校行风状况,尤其是部门的工作作风、效能建设,学校的招生、收费、师德师风等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汇总,采取措施,督促抓好自纠。 2.各单位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行评代表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 3.各单位要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举一反三,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督导检查 1.教育局、中心学校将组织评代表或有关人员对所属学校的行风建设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整改落实情况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问题比较严重的,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重点派出专项检查组进行督导,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请各校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六)总结评议 1.各校要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五、工作要求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党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切入点和有效载体。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校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它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明确责任,分解到人,加强督查,把评议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思想教育、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督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相结合。要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革命传统作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要联系教育实际,进行正面典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二要与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活动相结合,促进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三要与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强化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要与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构建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靠领导重视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外部压力推动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突击性工作向日常性工作转变。 (三)改进评议方式。实行“年初承诺,统一部署,日常检查,年终评议”的办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监督员在开展明察暗访时,学校要给予支持和配合。要广开言路,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1:湖头中心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组长:谢永文 副组长:沈振煌 成员:林益平、叶东煌、刘祥敏、李深溪、黄一鸣、蔡坤耀、黄秀燕、陈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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