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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解聘和辞聘 1.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解聘: (1)教师如有与党和国家政策法规抵触的行为,或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挖苦学生,有偿家教,私自向学生收费等违反师德和社会公德行为屡教不改的; (2)因受聘人主观原因,不愿承担应有教学任务和其它工作的; (3)受聘人不履行聘约的,任期以来有一次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或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社会影响,学校损失的; (4)聘期内因病累计离开岗位6个月,因事累计离开本校工作岗位3个月的; (5)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实事求是总结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证件,不得弄虚作假.凡伪造学历,资历,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夸大工作成绩等,一律取消聘任资格,已聘任上岗的予以低聘或解聘;弄虚作假者自查实之日始,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参与伪造材料的有关人员当年考核不评优秀,不评各类先进. (6),专业技术人员要态度端正,加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挟私报复,不得拉关系,搞串连.凡无理取闹,煽风点火,泄私愤,破坏聘任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的,取消聘任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或低聘. (7),在专业技术聘任期间,私自离开岗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或制造舆论,挑拨离间,影响领导之间,领导与教师之间,教师之间团结者,取消聘任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或低聘. (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9),低聘,落聘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除向上级反映问题外,必须严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闹情绪,影响工作.无理取闹者,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 (10),聘任工作考核小组成员要严格执行考核,评议,聘任工作程序;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如实签署意见,不得为不真实的材料提供证明,不得为弄虚作假者提供帮助.要遵循"公正廉明,一视同仁"的原则,做好聘任中的各项工作.在竞聘工作中,不得泄密不该公开的问题,违者视其情节作出处理. 2.辞聘 (1)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因本人原因或学校原因未履行聘约的可以辞聘.辞聘人员应提前二个月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在接到辞聘申请的十五天内应对辞聘申请者做出明确的答复.辞聘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辞聘后按国家人事部门有关辞聘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 (2)当年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中取得相应资格的教师(聘期内要退休的教师除外),在学校岗位数紧缺的情况下,不参加当年度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 本方案及有关规定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稽东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12月 专业技术职务参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参工时间 工作年限 分值: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分值: 待聘职称 评审时间 待聘年限 分值: 取得待聘资格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年度 分值: 行 政 职 务 任职起止时间 分值: 任班主任年限 详细时段 分值: 任教研组长年限 详细时段 分值: 评定待聘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 以来所获荣誉 最高荣誉 分值: 主要 荣誉 竞赛辅导情况 分值: 近三年来教育教学 工作情况 学科调测情况: 其他教育教学成绩: 个人素质 计算机: 普通话: 公共英语: 心理健康教育: 音体美专业评委,裁判: 其它说明事项 诚信承诺 我承诺,填写内容属实. 签名: 填表时间:200 年 月 日 教育教学工作评价分: 总分: 名次: 填表须知:1,根据本人情况如实填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票否决,取消参聘资格. 2,个人情况以此次填表为准,经审定后生效. 统计人员签名: 附件二: 各级教师职务聘任专业条件 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 1,政治称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受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按学校测算的工作量计算); 4,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加强教师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胜任教学工作,有学科循环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较好,期末考试所任教班级在同级同类学校学科教师中处于中等以上水平,或提高率达5%以上. 5,每学年对同学科教师(镇级以上)开公开课,观摩课或教育教学讲座1节(次),并得到好评或对同学科教师开校内公开课两节以上并得到好评的. 6,每学期听同学科教师的课10节,并写出评课意见;每学年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学校网站或校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 7,培养,指导一名或一名以上青年教师,并取得明显效果; 8,能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承担并胜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能组织,辅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取得成效,班级管理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额巩固率达标.
兼任学校领导工作的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基本要求 1,政治称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受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按学校测算的工作量计算); 4,学校行政领导侧重于对本学科的教学教研活动的指导,担任少量的专业课程,任课量按规定执行.一般行政人员所任学科成绩(或本单位成绩)处中上等或提高率达5%以上. 5,每学期听课15―30节以上,根据任课周课时来决定,并有评价和指导意见;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每学年撰写1篇有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理论管理论文,在校级以上会议上交流或报刊上发表; 7,学校负责人任期内开设1次镇级公开示范课,业务行政管理人员每学年校内开设1节公开课(或研究课,示范课),所分管工作考核称职以上. 初级教师职务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 1,政治称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受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按学校测算的工作量计算); 4,胜任一个年级一个学科的教学,教学效果得到学生认可,任期内有一次成绩达到中等以上或提高两个档次. 5,能担任班主任工作,工作态度认真,并能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巩固率达标; 6,大中专毕业生每学期上一次校内或乡镇内公开课(汇报课),其他教师每学年上一次(节)公开课.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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