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字(____)第____号 (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 你(单位)不服( 被申请人 )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 ),向( 受理机关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机关未予受理,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本机关责令其受理。经审查,该机关不予受理的理由正当。因此,对你(单位)的请示,本机关决定不予支持。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