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创建 “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精神,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法院执行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实施方案。 一是提高认识。要求全局人员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法院的现时情况,切实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执行局从2008年2月开始到12月,每个月确定一个教育主题,围绕开展一次教育活动,在全局展开大讨论,使全局人员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是落实责任。 建立“一对一”负责制,院领导与执行局局长廉政责任状,局长与本部门干警签订廉政责任状。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将全面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经常检查、督促所属人员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 三是规范制度。继续坚持全局讨论案件制度,将案件的说情风屏蔽于集体讨论案件制度之外;制定执行局业外活动准则,严格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保证全局干警不发生违反《六条禁令》和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中所禁止的问题。设立廉政自律台帐,对拒收、拒请和据说情的廉政行为予以登记,对廉洁自律的干警予以表扬。制订完善《执行案件操作流程》,从制度上避免在案件执行中不廉洁的事件发生。 四是内外监督。在活动中,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的重点监督,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的防控体系。内外并举,对法官廉洁办案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强化公开。强化公开执行制度,使司法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创建司法“廉洁司法示范庭”承诺书》,并将该承诺书和全局人员的照片制作成宣传牌在执行接待室门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监督。每季度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每半年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六注重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宣传执行,延伸执行案件的社会效果,通过案件扩大执行案件廉洁司法的影响,树立司法权威。要求干警要积极撰写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调研文章,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文章不低于2篇,向省院廉政司法活动专栏报送廉政宣传调研文章不低于2篇。 七从严考核。强化廉政考核力度,加强对责任人的督促、指导与检查,从日常工作运行态势中找问题、查不足,防患未然。制定廉政考核方案,每季度对照廉政考核方案,从督办案件、投诉率、中止率、执结率、宣传、信息文章等方面进行从严考核。 八及时总结。每季度要对干警的廉政建设情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一次总结,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上报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