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略有上升,业务科室负责人比例有明显增加。为了推进案件查办工作,8月10-11日,我厅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在对各市、各单位前一阶段案件查办工作汇报交流的基础上,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力度,力求在自办案件上取得新的突破。五是坚持边查边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部门坚持边查漏洞、边整改,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积极探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省卫生厅出台了《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十大窗口服务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和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文件,针对全省行风民主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十个方面的整改意见,着力加强医院管理,控制医药费用,改进行业作风。全省继续推广单病种限价收费做法,已有25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单病种限价收费,限价病种收费平均下降21%,让利患者2396.62万元。继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448个,占应参加医疗机构总数的84.69%,中标药品交易采购额23.24亿元,招标药品售价平均下降17.21%。**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药品管理审计检查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向全系统发出了“严禁收受回扣、提成,严禁牟取不正当利益”为主要内容的“八项禁令”,建立了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市卫生局在全市卫生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建立了廉政档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医院成立了药品采购中心,推行药品采购的“阳光工程”;**医院建立低值耗材超市,实行全成本核算;省疾控中心建立采购人员定期轮岗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医药购销活动中产生商业贿赂的可能性;**医院、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等均开展了大幅度降低药价工作,其中**医院对63种药品实行降价,降价幅度达到50%。六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全省卫生系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一手抓卫生改革与发展毫不放松,一手抓治贿专项工作毫不动摇”,努力实现既要解决商业贿赂方面的突出问题,又要维护好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的目标。今年以来,全省卫生系统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坚持“三个不变”、突出“三大重点”、完成“六项任务”的总体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医疗卫生队伍比较稳定,医疗秩序良好,卫生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㈡主要问题和不足。我省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各级各单位积极探索实施了一些新举措,收到一些效果,这次卫生部督导组对我省专项治理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正如卫生部督导组明确指出的,目前自查自纠工作进展不快,成效不大。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正当交易之风初步刹住,但存在的问题纠正不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经过广泛教育,深入宣传,全省卫生系统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并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药品、设备、耗材等采购活动及临床诊疗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省(部)属医院的门诊人均费用增长趋势减缓,住院床日均费用较去年下降3.8%。但是查纠2001年以来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办法不多。不少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甚至没有按照要求对2001年以来项目招标、基建工程、药品(疫苗)采购、仪器设备购置、医用耗材购置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合资合作项目以及接受的各种名义的捐助赞助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梳理,没有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没能及时研究纠正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以至于过早轻率地断定本单位没有不正当交易或商业贿赂现象,自查自纠工作存在着走过场的危险。二是部分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充分发挥自查自纠的带头示范作用。卫生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五项治理重点,这五项重点内容有四项是针对各级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搞好自查自纠,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处理“正己与正人”的关系,全面履行自查自纠的双重职责,不少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很好地把握住五项重点,忽视了单位集体行为、领导干部没有身体力行,领导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查纠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力度不大,成为卫生系统自查自纠进展不快的重要原因。三是案件查办工作滞后。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案件查办工作仍是薄弱环节,没有与自查自纠工作同步进行,以案促查、以案促纠效果不明显,影响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如果案件查办深入不下去,就无法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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