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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交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研究部署工作。刚才,陈冬同志向大会报告了近年来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大家还将重点交流介绍各自的工作经验,并参观考察三个先进基层单位。从会议交流的文字材料看,近几年来,在省委的关心重视下,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工作力量不断加强、工作成效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各级党委、综治委的领导下,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核心,已经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各相关部门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以教育、服务、引导和挽救为主要手段,为维护广大青少年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三是针对如何发挥党委、政府、群团以及社会等方面作用,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经验和长效工作机制;四是面对新的形势和出现的问题,各地各方面都进行了认真研究与积极尝试,为做好新时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探索了新的方法和途径。在此,我代表综治委,向省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及负责人,向工作在一线的各相关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向受到表彰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会议得到泉州、石狮两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也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 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个世纪80年代初,党中央确立了用综合治理的手段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基本方针。1991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不久前,党中央召开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宏伟目标,这些都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全党同志要“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省第八次党代会也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是福建加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后备军。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关系社会发展进步与和谐稳定不可缺少的因素,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是实现党在新时期重大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需要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需要一个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青年人才。青少年违法犯罪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涉及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既是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和谐进步的社会基础工程,同时还是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客观需要。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并呈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等新的发展态势;“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信息产品屡禁不止,对青少年成长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城乡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服刑劳教人员子女、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遇到一些实际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重打击、轻预防”的错误认识,致使各项措施落实不到基层。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与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与中央和省里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各成员单位、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大量深入、细致、有针对性的工作。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切实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一段时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围绕三个重点,狠抓落实,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一)突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内容,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在先的关键。去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从国家和民族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教育”观念,把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要突出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尊重青少年教育规律,把知识教育和行为教育、体验教育结合起来,创新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手段,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要把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为青少年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增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二)突出做好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因人不同,因事而异,针对不同的对象必须采取不同的措施。根据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青少年和边缘学生群体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教育、管理、服务以及执法保护、惩戒警示、帮教矫治等工作手段,才能事半功倍,取得更大的成效。针对流浪未成年人,一方面要对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操纵指使流浪儿童犯罪、残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黑恶势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设施建设。要深入研究当前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收容遣送制度取消后,要及时研究出台一些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要深入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做好调查摸底,动员社会各方面提供他们需要的帮助,支持民间慈善机构做好他们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工作。针对闲散青少年,要准确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分析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通过跟踪服务、专人联系、定向辅导等方法,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促进他们健康成长。针对特殊学生群体,要注重因人施教,公平对待特殊学生,要加大防控中小学生辍学、失学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发挥工读学校教育、矫治、挽救的作用。 (三)突出加强和巩固基层基础工作。各类社会矛盾和青少年问题主要聚集在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层基础工作如何,直接关系到预防工作的整体成效。基层基础工作的巩固,不能单纯依靠搞活动、造声势的手段,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实实在在地做一些管长远、打基础的工作,真正做到深耕基层,收到实效。一是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基层,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实现政令通畅,责任明确,上下联动,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二是全面掌握基层的情况,以社区为单位,对各类重点群体摸清底数,分析原因,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依据。三是整合社会资源,招募一批青少年事务社工,建设好基层工作阵地,解决好基础预防工作的资金、人员、阵地问题。四是建立社区青少年综合评价监督体系,不仅对中小学生要建立家庭、学校、社区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而且对闲散或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未成年人等群体,也要建立社区、家庭、民政、公安、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的综合评价体系和教育监护网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新的台阶 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是全省各地各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特别对于从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同志们,更要深入学习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 (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只有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才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统一领导,将这项工作纳入党政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是在综治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各级综治委更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直接领导,支持预防工作机构开展工作,为预防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各部门要针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要继续整治打击制售淫秽“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盗版教辅读物和不良游戏软件的行为,查处“黑网吧”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整治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站,净化荧屏和声屏,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清除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要广泛调动公民、家庭、学校、企业、社区以及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积极性,特别是发挥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建立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网络。 (三)预防办要积极协调、发挥作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协调、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各级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虽然设在共青团,但它是综治委的一个办事机构,所以必须跳出共青团工作来看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针对预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出台一些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而不能仅仅满足于搞几场活动、开几次会议;要加强调查研究,设计、协调、积极带头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课题调研;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采取挂钩、示范等手段,使工作部署在县(市、区)这一级得到很好落实。 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基础很好的事业,千家万户都支持的事业,各地各部门都应当重视和关心这个事业。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共同努力,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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