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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市场经济中的服务职能作用 龙南地处“江西南大门”,是一个人口不足30万、国土面积仅1641平方公里的山区小县。近年来,龙南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取得了显著成效,招商引资年年站前列,成为全省一面“红旗”。9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曾两次在龙南召开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现场会,总结推广龙南经验。截止2003年底,全县共有外引内联企业450多家,吸引省内外186批次的党政领导参观考察团,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23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实现财政收入1.59亿元,增长19.7%。利用外资、利用内资和外贸出口等3项工作获得省市先进。我县被市政府评为2003年度工业经济先进县,金塘开发区被授于2003年度全市效益先进工业园区称号。龙南经济之所以有这样跨跃式的发展,除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便利交通和丰富资源外,服务环境和治安环境至关重要。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我县公安部门能始终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从该局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主线取得重大成果基础上透视当前公安工作,在市场经济时期,公安机关要发挥好服务职能,必须认真审视自己的职能定位、服务资源和服务能力,积极构建起公安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新型互动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问题,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对党委政府来说,就必须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正确把握市场经济中的有所为有所不为,只有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大有作为。 克服公安机关的服务观念误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与现实要求相比,公安机关在服务观念上还存在一些误区,它是制约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跃的根本因素。当前,公安机关在服务观念上还存在三大误区。 “服务辅业”的错位观念。我县在招商引资初期,很多公安民警对服务经济建设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服务外商就是“媚外”,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根深蒂固。一些人甚至错误地认为公安机关就是打击犯罪,强调服务经济建设,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表现。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公安机关在全局范围开展“洗脑”,组织民警就“为何要服务,如何做好服务”进行广泛思考和探讨,变革执法思想,从职能转换入手,把“公安机关管什么”转变为“公安机关服务什么”,树立了“大服务”的理念,端正态度,改进作风,贴近外商实施“零距离服务”,主动兑现“服务无界限”承诺,把热情、细致、真诚的服务推向了前台。其实,打击犯罪、维护稳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本身就是服务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县公安机关能从大局出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一切服从发展主题,从根本上促进公安机关职能的强化和地位的提升,使各项工作更主动、更有效、更有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政府职能更应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在这过程中,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服务公众等职能必将成为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 “机械服务”的缺位观念。不能把公安机关的服务职能仅仅停留在简单的治安整治活动以及笑脸相迎、文明用语等层次上,而应该把服务职能从如何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来考虑。我县公安部门为深化服务内容推出的“三优先”政策,对客商求助和办事优先受理、优先办证、优先审批,同时与企业建立长期的“警企共建”关系,从企业入驻办证到生产经营实行了全程跟踪服务,以及主动派出民警到企业培训安全员、爆破员,举办法制专题讲座、送发警务公开宣传材料等登门服务,都是跳出“机械服务”框框的表现。 “无限服务”的越位观念。少数同志认为,公安机关应当最大限度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其实,公安机关根本不可能对社会承担起无限服务的责任,即使在经济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也难以办到,管得过多、过宽、过死,只会挫伤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相反,社会事务应交由市场、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自己去办、去解决。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在这点上应该进一步强化。 把握公安机关服务“四项原则”,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在市场经济时期,我县公安机关能积极应对当前形势的新变化、新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的束缚,通过把握“四项原则”,确立了新时期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新理念,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责任原则。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的中心工作。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是全党、全国工作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在把握好责任原则上,我县公安部门能克服把经济建设看作是经济部门的职责,与公安机关关系不大的无所作为思想,牢固树立同舟共济的“零距离”观念。有一回,台资永升工艺品公司邓经理在广东博罗发生车祸,获知情况后,该局立即派人赴博罗看望慰问,及时将邓经理转院深圳治疗,邓经理及其亲属对此异常感激。这种打破职责界限,主动靠前提供帮助的做法就是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份内事,作为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从发展经济、服务经济和保障经济发展的高度,找准了公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主动地为发展服务、为发展出力。 公平原则。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平等地对待不同的市场主体,要求市场主体平等地参与竞争。我县公安机关能切实按照“三个有利于”的要求,平等地对待各类经济主体,确定了“涉外商案必破”的指导思想,注重抓打击、重防范,对破坏生产、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企业利益、影响企业“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从重从快打击,案件全部告破。这样就做到了既保护国营经济、集体经济,又保护个体、私营经济;既保护本地经济主体,又保护外地经济主体,不厚此薄彼,努力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效率原则。市场经济是以追求效率为前提的。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低,就会使市场主体的利益受损,使管理范围内的各种经济资源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致使行政行为远离初衷。因此,我县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效率观念,在打击、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都力求做到一个“快”字。如前置行政审批,对不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审批项目实施备案,允许“先上车后买票”,同时开辟“服务快捷通道”,只要客商前来办事,就可由分管领导特批,指定民警全程负责快办。 有限原则。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能都是有边界的、有限的,我县公安部门也是如此,为履行好自身职能,彻底摆脱了计划经济时代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能方面无限扩大、不受制约的倾向,准确界定自身的各项职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了该转变的转变,该退出的退出,该强化的强化,把该管的管好,该做的做到位,真正实现了“有限公安”。如对企业的治安管理实行归口负责制和立案把关制,规定由治安部门和工业园警务室统一受理企业涉警事务,防止了多头插手和重复管理。 通过把握以上“四项原则”,我县公安部门较好地实现了“四个转变”。 在工作理念上,实现了传统管制型向现代服务型的转变。能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把公安机关的职能由过去的管理型逐步转变成为服务型。牢固树立了“经济发展我发展”、“经济发展我先行”的观念,切实把公安工作融入到经济建设的全局中。为适应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他们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服务经济建设、便民利民措施,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就必须尽快完成工作理念的大转变,自觉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做到改革开放到哪里、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工作就服务到哪里。 在工作目标上,实现了注重为管理而管理向注重保护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转变。我县公安部门能运用市场经济的理念,把公安机关履行职能的目标定位在服务生产力的发展上。只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就大胆地支持,依法保护,绝不会因为可能会使治安管理的难度加大而随意限制、约束,甚至关闭、取缔。本着鼓励干、允许试、不争议、不干涉的原则,他们能以积极的态度认真研究和解决由此带来的治安问题,因势利导,化解矛盾,努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在工作内容上,实现了由浅层次注重外在形象向深层次注重内在平等维权的转变。我县公安机关改变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初期把服务经济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改进服务态度、改进服务形象、推出文明用语等浅层认识,能坚持公平、效率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发展确立为公安机关服务的最高准则和永恒主题,切实维护和促进各类经济主体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他们积极稳妥地改革公安审批制度,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全面清理了现行的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对需要保留的审批项目,规范了审批权限,简化了审批程序、条件,缩短了时限,增强了透明度,使各项公安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快捷和高效。 在工作手段上,实现了吏治行政向法治行政的转变。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的实现方式也必将由吏治型向法治型转变。我县公安部门在较短时间里转变了过去主要依靠政策和指令来开展工作的习惯,转而依靠法律手段依法进行管理,能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同时强化依法行政,把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化对公安机关行使0职权的监督和制约,防止了滥用权力,阻碍生产力发展等各种不良现象的发生。 [总字数:37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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