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我县国民消费教育事业,从根本上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改变消费者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根据AA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精神,并结合XX实际,现就我县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组织机构上,力争在2007年8月底前,完成“XX县国民消费教育中心”的建立,2008年7月底前,针对不同群体,建立相应的消费教育学校。在宣传教育上,要针对经营者、消费者、相关职能部门三个层面,利用多种途径,开辟多种渠道,对社会各界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在教育师资上,要逐步建立由法律工作者、消委工作人员、学校教师等成员组成的消费教育讲师团,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在教育内容上,在深化《消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在教育经费保障上,建立政府支持、企业资助等多元筹措渠道。争取用3—5年的时间,在我县初步形成“政府引领、消委牵头、部门联手、齐抓共管”的国民消费教育新格局。 二、教育对象 (一)在校学生的消费教育 通过教育部门将消费教育纳入学校基础教育、素质教育之中,建立一整套从小学到中学的全面、科学、完善的消费教育体系,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的开设消费教育课程,使在校学生从小接受消费教育,培养良好的消费观念。 (二)社会成人的消费教育 1.通过人事部门将消费教育纳入公务员素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的开展科学消费知识和新消费理念教育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2.通过工会将消费教育纳入职工技能教育,针对职工教育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和接受、理解能力等因素,编写提高消费技能、技巧和个人修养方面的消费教育教材及资料,循序渐进地提高职工的消费知识水平和消费能力。 3.通过社区将消费教育纳入群众生活常识宣传,普及科学的消费知识,继承和发扬良好的消费习惯、消费方式,促进广大消费者树立理性化的消费理念。 4.通过协会(以个体、民营协会为主的行业协会)将消费教育纳入企业教育工作,引导企业真实、正确发布商品信息,宣传新产品知识,督促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通过乡、镇(村)将消费教育纳入普法教育,普及《消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教育方式 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方式有:消费教育培训、消费知识宣传、真假商品识别、名优产品展示、商品比较试验、消费维权成果展示和多媒体电教、网络等。 1.建立消费教育讲师团。邀请专家(部门)、学者参与消费咨询、讲座等消费教育活动。 2.在社区和大型商场建立消费教育服务工作站,形成消费教育和消费维权的基层网络。 3.与工商12315举报申诉中心紧密协作,在商品检测、比较试验、信息发布等方面资源共享,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消费信息。 4.建立消费教育学校,与工会、社区、协会、乡镇、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开办,建立消费教育学校,采取讲座形式,广泛对消费者进行教育。 5.建立县消费咨询服务中心,消费者可从中查阅资料、看录像、听讲座、进行咨询,举办真假商品识别展等。 6.创办国民消费教育刊物,发布消费警示,公布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结果,引导科学消费,提供消费信息。 7.开设消费维权网站,办好消费维权工作动态、投诉与咨询、消费警示、消费调查、以案说法、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与推荐商品展示、消费者之声、维权知识、曝光台等栏目,利用网络宣传有关消费信息。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国民消费教育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全体成员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县委宣传部 主要负责消费教育理论研究,参与制定消费教育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好消费教育宣传工作。 县消委 主要负责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开展消费调查,发布消费警示,提供消费信息。 县工商局 主要负责市场经营主体的《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督促其履行好《消法》赋予的义务,抓好识别真假商品知识的宣传,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与抽查结果的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消费教育工作,安排必要时间对在校学生进行消费教育,参与消费教育学校(基地)建设。 县人事局 主要负责公务员消费教育,储备消费教育师资力量,建立各类消费教育专家库。 县民政局 主要负责社区居民消费教育的组织指导。 县总工会 主要负责工会会员、外来民工的消费教育。 县卫生局 主要负责卫生保健常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医疗行业加强自律。 县质量技监局 主要负责产品知识的宣传教育,抓好真假产品识别知识的宣传。 县食药监局 主要负责正确使用食品药品、识别真假食品药品等知识的宣传教育。 县妇联 主要负责妇女儿童消费教育。 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国民消费教育中心日常工作经费保障。 县发改委、县工商联、县个民协会 主要负责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诚信教育,引导其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思想上要有足够的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国民消费教育方案,充分利用现有各种教育资源,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在实施时应当结合当地消费层次、消费需求、消费水平,开展适合当地实际的消费教育,也可以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开办国民消费教育学校,应当重视农村消费者、学生、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弱势人群的消费教育工作。年底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对考核成绩显著的部门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