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07年主要工作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得以进一步巩固和推进。一是在我县18个基层司法所06年底全部通过上级规范化验收的基础上,年初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所学习例会、接待登记、排查回访、集体讨论、请示报告、档案管理等10多项制度,进一步抓实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深化、巩固和标准化示范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二是司法所各项职能作用发挥出色,截止11月底,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计担任法律顾问156家、代理诉讼219件、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189件,解答法律咨询2559人次,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16条、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纠纷116件、上法制教育课163场次、受教育人数354439人。 2、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1)配强配齐了调解队伍。今年6、7月间,利用我县农村综合改革、村级规模调整之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并选准配强了人民调解员,较好地解决了“不会调”、“不会写”的问题。(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调解工作效能得以不断提升。年初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砀山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严格按长效工作机制的要求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一是各乡镇、村(居)、社区均设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身处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发现、掌握和上报矛盾纠纷苗头,使人民调解工作长了 顺风耳 、 千里眼 ;二是实行了严格的矛盾纠纷预警、分析预测和排查机制。坚持县每月、乡镇每半月、村(居)社区每周定期进行一次排查;县每半年、乡镇每季度坚持对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一次分析预测;并坚持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化解专项活动;三是坚持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区、重点人实行重点排查防范的制度,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责任倒查;四是严格落实工作台账、领导包案、分流指派、共同调解、回访和督促查办等项制度。(3)重培训、求规范。我们分别对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人民调解工作的操作规程、调解文书的主要内容和制作要求、案卷的内容及装订等进行了统一。一是于今年4月中旬和9月下旬、3月下旬和8月中旬由县局和乡镇分别对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培训;二是通过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工作交流、现场观摩、参与法院庭审等活动,努力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4)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化解专项活动,一年来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次,特别是1--4月和8--11月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两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百日专项活动,截止11月底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16件,调处1109件,调处成功1063件,成功率达96%,防止群体性械斗59件,防止集体上防2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9件,防止非正常死亡16人。 3、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4--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对2004--2006年刑释解教人员专项调查摸底活动。一是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砀安帮发[ 2007 ] 1号);二是在市局数据传到之前,让基层所先对已掌握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进行跟踪摸排;三是我们采取集中开会报、深入家庭查、个别走访摸、电话跟踪找等形式,力求取得最佳效果;对今年已接收的113名刑释解教人员我们逐一实行了一人一档一协议管理。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县刑释解教工作实现了思想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有人问。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牢牢控制在3%以内。 4、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启动,全面展开。一是成立了砀山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砀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二是11月7日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县委党委、政法委书记薛峰和县委党委、常务副县长郭德社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三是11月15日组织部分基层司法所长到埇桥区朱仙庄、卡河司法所进行了现场观摩见学;四是11月中旬举办了由司法所长、工作人员和部分志愿者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五是12月8日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召开了协调会,就矫正对象的移交、衔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部分矫正对象的交接。并计划于近日组织全部对象的移交。目前,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1、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6月中旬,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们相应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进一步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普法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保障有力。二是建立健全了联度会议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认真做好全县公务员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普法学习、考核工作。4月25---28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人事局、县司法局联合组织了以《物权法》为主要内容的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普法学习培训班,专门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了专家教授进行讲课,并进行了专门的考试,全县计有640余人参加了这次学习培训和考试,司法局承担了阅卷工作。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全力推进法律“六进”。我们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一是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和声势浩大的“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周活动。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利用土地征用、拆迁、春节农民工返乡等时机,采取法律咨询、送法进村、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月上旬和6月上旬,我局会同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以城区中小学为主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的法制宣传活动。9月份与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通知》。5、10两个月份,开展了以服务“三农”、维护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主题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10月份与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三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全县农村和社区继续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一年来,全县共出动宣传车63台次,发放宣传资料220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168幅,书写宣传标语569条,悬挂宣传横幅219条。 (三)、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服务助推作用,法律服务进一步得到拓展和规范 。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律师、公证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围绕“信念坚定、业务精通、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和树立了律师、公证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强化律师、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律师、公证管理各项制度。尤其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当事人签约制、财务管理、依法纳税、重大法律事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和办案质量监控等机制。 截止11月份各律师事务所计担任法律顾问34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72件,代理民事诉讼9128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3件,代理行政案件21件。公证处计办理国内公证405件,其中涉外公证85件,涉台公证16件。 (四)、以民为本,让弱势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 1、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以统一立案审批、援助公示、受援人意见反馈、案卷统一归档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从而使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2、合理整合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按照执业律师每人每年承办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要求,对执业律师提出了严格要求,并作为对律师年终考核和年检注册的重要依据;二是鼓励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努力吸纳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2007年前11个月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2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五)、基本完成政法专网建设任务,信息化建设得以稳步推进。 在市局的大力支持、协调下,经我局积极努力,局机关数据、视频和语音系统使用正常,司法所接入政法内网,基本实现了省、市、县、所四级联网,基层司法所初始信息登录完整、OA办公、基层管理、安置帮教、公证等系统应用正常,信息登录有大幅度提高。基本实现办公无纸化。各项软硬件设施也基本实现了配套完善。 (六)、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提高。 局党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十七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两风”建设和创建“三型”机关活动为主线,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局党组成员坚持每月学习日制度;二是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四是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五是以两风建设和创建三型机关为纽带,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切实加强和改进了两风。如在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中,我局进行了认真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每位法律服务人员都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查,并制订了整改措施。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并聘请了行风监督员。 2、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我局以努力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突出重点,突出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支委会、全体党员会、一把手讲党课)的落实,以抓党建带队伍,有力提高了党员的综合素质。 3、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组一班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真正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楚楚做官。四是在法治理念教育、“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作风教育月”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中,我们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诚信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各种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还不够具体,依法行政工作还不够扎实、深入。 3、司法助理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服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服务不彻底的现象。 4、基层人员严重不足、经费保障不到位,致使司法所运转困难,工作开展不够好,特别是信息化工作目前还处于被动。 三、2008年工作思路 2008年我局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服务、增效能,抓重点、求突破,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文明、开放、和谐砀山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总体思路:围绕一条主线,抓住两个要务,发挥三项职能,提高四种能力。 围绕一条主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抓住两个要务: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发挥三项职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 提高三种能力:一是提高法律服务人员诚信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二是提高基层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三是提高机关人员依法行政和协调能力。 1、围绕创建四省七县“首善之县”目标,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 第一道防线 ,确保我县两会和奥运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二是高度警觉,百倍警惕。对集体上访的重要线索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隐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并积极介入参与调处;三是高度重视基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来信,局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抓紧抓实,以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2、以三级“示范司法所”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示范所建设和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提高基层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 3、全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围绕 三农 问题,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积极拓展农村法律服务市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4、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实现法律援助的全覆盖,把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工程”惠及有此需求的所有弱势群体。 5、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集中举办12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6、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基层司法所信息发布数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帮教安置、公证、和社区矫正等平台效用。 7、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主题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律六进”的实效性和经常性上下功夫。 8、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9、继续以“两风”建设和创建“三型机关”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两风和效能建设
2007年12月12日